《钦州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若干措施》
(钦政办〔2018〕134号)解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钦州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若干措施》(钦政办〔2018〕134号),通过实施系列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经营和用工成本,吸引海内外各类人才来钦州就业创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钦州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若干措施》共十点,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点是继续实施阶段性减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对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由企业地方税收入库的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单位缴费比例5%的补贴。
第二点是明确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资金来源。
第三点对为重点企业输送产业工人的人力资源机构和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并明确资金来源。
第四点是明确学校与钦州企业共同培养初、中、高级工和预备技师(技师),除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外,给予学校一定补贴。
第五点是明确对成功引进自治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奖励标准和资金来源。
第六点至第十点是创新政策引进人才,包括人才的落户、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等方面的内容。
《钦州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若干措施》的出台具有以下意义:
一是调减费率降成本。2019-02-21至2019-02-21,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对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的工业企业,由企业地方税收入库的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单位缴费比例5%的补贴。
二是加大补贴促就业。鼓励企业新开发就业岗位,通过就业补助资金和同级财政预算来补贴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加强培训提技能。对为重点企业输送产业工人的人力资源机构和学校给予一定奖励,激发市场配置活力;对学校与钦州企业共同培养初、中、高级工和预备技师(技师),除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外,给予学校一定补贴。
四是创新政策引人才。自治区在人才的落户、住房、医疗、子女教育方面有所突破,在此框架下,我市明确急需紧缺人才可在全市城镇自主择地落户。实施急需紧缺人才优惠住房政策。为急需紧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在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特设岗位,用于聘用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